熊猫牌香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还很稀缺,笔者也只抽过两盒,当时也没觉得有多好,后来才知道在绝大多数烟酒店都买不到。
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花钱也买不到的熊猫牌香烟,沈醉在1967年就抽过了,但却不是用自己文史专员的工资和稿酬买的。
笔者当年抽熊猫香烟的时候只是看着眼熟,而沈醉1967年抽熊猫香烟的时候,却到了生死关头,他在《我这三十年》中回忆,他抽到第三根熊猫香烟的时候就嗅到了危险气息:只要答错一句话,我就没命了。
说起来沈醉也算“资深特务”,很多军统暗杀行动他都有参与,所以尽管他曾经在云南起义通电上签过字,最后还是因为另有企图而被卢汉关进了昆明陆军模范监狱。
沈醉在《军统内幕·云南解放前夕军统在昆明的特务活动》中也承认,他跟李弥、余程万等七人的“起义”都不是真心的:“李弥发起,我们七人结为患难兄弟,余程万居长,李楚藩第二,李弥第三,沈延世第四,石补天第五,童鹤莲第六,我最小居第七。七个人都不甘心于旧时代的死亡,时时研究如何能取得自由后,再来一次报复性的行动,把已解放了的云南重新置于蒋介石和自己的统治之下。大家把扯下来投入字纸篓的勋标和领章等重新拾起来保存着,准备再用。”
沈醉起义是被迫还是真心难以确定,但他他在1980年由战犯身份改为起义将领,却是有正式通知的,当时他还觉得有些受之有愧:“像我这样过去做了那么多恶事的人,得到党和人民给我以‘确已改恶从善’的高度评价,我非常珍惜,不用说,我自己不会去请求改换,就是通知我改换,我也会以感激的心情加以婉谢。我将永远保留这张最珍贵的特赦令,而不想要起义将领的证明书。”
沈醉在《我这三十年》中说自己“二度入狱,重返秦城”,还真跟他有没有改造好无关,而是有人让他继续写交代材料,据沈醉本人回忆,他1972年11月28日再次被释放时,五年时间写了一千五百四十份材料,几乎相当于每天都要写一篇了。
那一千五百多份材料,大多数属于“命题作文”,就是有关人员提出问题,由沈醉在纸上作答,有些“材料”并非沈醉亲笔所写,自然也不可能留在他手里,那就基本相当于“讯问笔录”了。
沈醉回忆起当年最凶险的一幕还心有余悸:“我一生中干过唯一的一件聪明事,就是坚决不承认我认识与崔往来的人,不论是假客气来劝,还是硬逼,我都顶过去了,而宁愿坐牢,因此总算保全了这条老命。(本文黑体字均出自沈醉回忆录)”
沈醉虽然是个资深特务,但无意间也会说漏嘴,他说自己不承认“认识与崔来往的人”是一生中唯一的聪明事,那么他在起义通电上签字、在战犯管理所的表现,是聪明还是不聪明?
沈醉做的那件“聪明事”,就是咬死口、装糊涂,对一件事情守口如瓶: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追问,我一直坚持肯定不知道与崔万秋往来过的一些人的姓名,并愿意具结,将来任何时候查出我是在说谎话,枪毙也不反悔!”
沈醉当然知道自己是在说谎话,但谎话有时候确实能救命,他也是通过熊猫香烟发现讯问他的人身份非同寻常。
沈醉重回秦城的半个月后,才终于有人提审,审讯他的是三位穿军装的人,居中而坐的已经头发花白,旁边的人也已四十左右,看起来职务都不低。
沈醉没想到的,是主审者问过他的姓名之后,先丢过来一支香烟:“我拾起一看,是我国出口的最好香烟“熊猫牌”,从这香烟就可以判断出这位主审人的地位是很高的了。”
三个审讯人员再加上受审的沈醉,四个人把审讯室抽得烟雾缭绕,这才切入正题:“你过去在上海工作时曾与哪些人有往来?在你写的《我所知道的戴笠》一书中,你写到的那个上海特区的直属通讯员崔万秋,常与你来往吗?”
笔者手头上恰好有沈醉写的《我所知道的戴笠》,翻了半天,才确信那本书中只有一句话提到了崔万秋:“上海《大晚报》副刊《火炬》主编崔万秋、《晨报》摄影记者毛仿梅、高巩白等,都是军统上海特区的直属通讯员。”
原军统局行动处少将处长、情报局(原保密局)澳门组少将组长程一鸣在《军统特务组织的真相》中介绍,当年戴笠手下有秘密特务和武装特务、公开特务三大类,其中秘密特务中负责搜集情报的有直属情报员、直属通讯员、情报员、义务情报员、运用情报员五种,直属通讯员的级别已经很高了,连当时的上海区情报组组长沈醉也经常去崔万秋家送钱和取情报。
在沈醉说出及每月都有几次要去崔万秋家的时候,第二支熊猫香烟又丢了过来:“去崔家时见到过一些什么人与崔往来?看见有女的去吗?知道他们的姓名吗?好好反省一下再答复!”
抽着第二支熊猫香烟,沈醉的脑子活泛乐乐起来,他想到了当时一位上海四等演员,但只敢心里想儿不敢说:“我想这时来问我她与崔万秋的关系,肯定是对我有百害而无一利。《我所知道的戴笠》一文,1962年就发表了,这么多年不来问我,今天来问我,毫无疑问是凶多吉少!我当时去崔家,经常见到她,她有时还给我倒茶,因为崔常写文章来给她捧场。”
沈醉闷头抽烟,心里一直在打小算盘,审讯人员丢过第三支熊猫香烟:“想起来了吗?你知道为什么把你弄到这里来吗?这是对你采取一种保护措施!如果你能想起当年与崔万秋有过往来的人当中,有现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,肯定对你会大有好处,只要你说出来,就可以得到极大的照顾。这关系到你后半辈子的幸福,怎么不好好想想呢?”
沈醉抽完第三支烟,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不说假话保命了,于是就有了前面那番“查出我是在说谎话就枪毙”的承诺:“实在想不起来!也感到太可惜了,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,错过这种好机会。”
审讯就是斗智,对方明知道沈醉知道一些事情而坚决不肯说,沈醉也知道自己说了实话必死无疑,即使后来的第二拨审讯人员不给香烟还动了手,他也一口咬定不认识常去崔万秋家的那位女演员。
从沈醉的字面上来看,似乎是那位女演员找人来探底,但笔者分析之下认为可能性不大:如果那位女演员真想抹去那段历史,封住沈醉的嘴就行了,何必要白纸黑字留下审讯记录?
沈醉在秦城监狱有惊无险第呆了五年,因为一直“嘴硬”不承认自己认识与崔万秋关系密切的两个人,所以尽管有人下条子要枪毙他,但还是被其他人以沈醉需要继续写材料而拖延下来,直到周总理亲自下令将其释放,那已经是1972年了。
1971年发生了一件大事,1972年沈醉被释放,这两件事有没有关联,熟悉那段历史的读者诸君自然知道,沈醉明里暗里说是那位女演员派人审讯他,笔者一直认为这种判断不太准确,那么在您看来,是谁要挖出那段史料?如果沈醉“实话实说”,结果又会如何?